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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药,合理利用剩余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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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药,合理利用剩余药品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3-08-04
  

正规渠道回收药品,抵制高价收售药品

宣传药品回收,提高公民对非法收购药品的警惕意识,也是重要的一部分

很多时候在医院街边,我们都能看到高价回收药品的广告牌,在病友群也有便宜处理未吃完的药物。这些买卖安全吗?

假药,自制药,过期药换包装改日期等等都是药贩的常用手段

这些买卖合法吗?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从事药品批发、零售业务,否则将被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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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5条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如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答案不言而喻

因此,我们在回收药物时需通过由正规渠道,避免药物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避免监管查处时无据可依。

同时建立过期药品终端销毁等制度,促进形成深入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防止药品再流入非法渠道。